释义 |
法律主观: 第一,婚前一方 按揭买房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仍由一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一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就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了。 第二,婚前一方按揭买房,以一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一方的 个人债务 。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房屋增值部分,由甲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