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合作医疗可以跨县报销吗, |
释义 | 医药费用报销规定:未记载费用和不予报销项目不纳入范围。报销需提供发票原件。住院费用分次按比例结算,不累加计算。报销范围包括床位费、基本药物、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费和材料费。转诊规定按不同情况纳入报销范围,比例分别为90%、80%、60%或60%。 法律分析 未记载的医药费用以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所有医药费用报销时须提供发票原件,年度内住院1次以上的医药费用须分次按比例结报,不得累加计算。一、报销范围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2、药品费:执行《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凡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3、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5、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6、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7、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二、转诊规定1、转本市市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9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2、转市外医院住院治疗的,按8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3、在部队医院及营利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4、无转院证明的一律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三、报销比例 拓展延伸 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实现县际医疗费用报销的条件与限制 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中,实现县际医疗费用报销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与限制。首先,参与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必须在参保地缴纳医保费,并且在报销时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凭证和报销申请。其次,跨县报销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就医地与参保地在不同县、报销金额超过一定比例等。此外,还需要注意报销范围的限制,一些特殊的医疗项目可能不在报销范围之内。因此,参保人在享受县际医疗费用报销时,需要了解政策规定的具体条件与限制,确保符合要求,方可顺利申请报销。 结语 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中,县际医疗费用报销需满足条件与限制。参保人需缴纳医保费,并提供相关凭证与申请。跨县报销需满足条件,如就医地与参保地不同、报销金额超限等。需注意报销范围限制,特殊项目可能不在范围内。参保人应了解政策规定,确保符合要求,方可顺利申请报销。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章 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 第三十八条 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在诉讼活动之外,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法开展相关鉴定业务的,参照本通则规定执行。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司法鉴定人违反本通则规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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