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不满,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1.离婚后,一方对于财产分割不满,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法院是否支持诉讼的原则是订立离婚协议时是否存在欺诈或者胁迫。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离婚调解书财产分配能否反悔 离婚调解书财产分配可以反悔。在法院进行离婚调解财产分割时,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一方当事人发现后,可以在签订离婚调解书之后一年内,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协议对共同财产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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