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起诉如何判决 |
释义 | 法院根据借贷事实进行认定,继而判决。出借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但是,如果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有能力履行而故意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有可能触犯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这种情形就有可能会判刑。 一、借贷关系中,债权人债务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一、债权人的权利主要有: 1、债权人代位权; 2、免除债务权; 3、债权转让权; 4、撤销权。 二、债权人的义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债权人及时收取货款,质量担保,通告、协助、保密等随附义务,这个要根据合同性质或合同约定来具体看债权人的义务。 三、债务人的权利有: (1)有权要求贷款方按照合同规定,取得约定数额的货币; (2)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3)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日期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四、借款人的义务有: (1)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2)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3)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4)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贷款人返还贷款并支付利息(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 二、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还能主张利息吗? 未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债权人不能在要求还款时向债务人索要利息。如果借款时约定了还款期限,或者虽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是债权人已经催告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还款的,债务人过了期限仍不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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