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判决前有其他罪未被判,判决宣告后应将漏罪与前罪并罚,先对漏罪定罪量刑,然后将前罪与漏罪所判刑罚总和在最高刑期以上执行,已执行的刑期不计入新的刑期。 法律分析 在宣告判决后,但刑罚执行前,如果发现被判刑的罪犯在此前还有未判决的其他罪行,应当对其进行合并惩罚。具体做法是,先定罪量刑对漏罪进行判决,然后将之前的判决和漏罪的判决合并,总刑期不得超过最高刑期。刑期执行时应当视情况酌情决定,已执行的刑期不计入新判决的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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