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重庆市购买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 贷款买房 ——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 公积金贷款 ,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4、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5、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6、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7、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8、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 公积金 贷款也已经还清,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9、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10、贷款买过二套以上房,后来全部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了解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才能更好的安排个人财富以及投资动向,减少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如果您还想了解关于房产政策的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网站的律师来获得解答。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