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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惠企通有什么补贴
释义
    一、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一)办理依据
    《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审〔2018〕10号)。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但最长不超过5年。
    (三)申报要件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劳动合同备案信息、
    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四)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核实——区财政局拨付资金
    三、职业介绍补贴
    (一)办理依据
    《哈尔滨市财政局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哈财社〔2009〕352号)。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使求职者稳定就业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按规定给予机构90 元/人/年的职业介绍补贴。
    (三)申报要件
    接受免费服务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名册、劳动合同备案信息、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四)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核实——区财政局拨付资金
    四、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办理依据
    《哈尔滨市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十二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哈政规〔2019〕5号)。
    (二)申报条件
    双城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
    就业困难人员:在《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中标注“就业困难人员”。
    贫困劳动力:在扶贫工作中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
    农民工返乡下乡:返乡:农民身份户籍在6个主城区的 ,在六个主城区以外就业(看灵活就业社保缴费单或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回到6个主城区的乡镇创业的(营业执照) ;下乡就是到其他主城区乡镇创业的。
    (三)申报材料
    1.创业主体负责人身份证;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3.新版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
    4.《哈尔滨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5.正常运营 1 年以上的财务台账、报表等有关材料;
    6.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等。
    (四)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核实——区财政局拨付资金
    (五)补贴认定标准
    2019 年 2 月 15 日(含当日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后首次创业成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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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9: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