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首套房贷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1、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6、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①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②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贷有哪些类型 1、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委托贷款、自营贷款和组合贷款三种。委托贷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指银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委托,以住房公积金存款为资金来源,按规定的要求向购买普通住房的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公积金贷款。 2、自营贷款,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各银行的贷款名称也不一样,建设银行称为个人住房贷款,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称为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3、组合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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