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户口可以迁入城市吗? |
释义 | 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迁入新地,三日内城市,十日内农村,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法律分析 可以,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拓展延伸 农村户口迁入城市的条件和限制是什么? 农村户口迁入城市的条件和限制主要受到城市居住政策和户籍管理规定的影响。一般来说,农村户口迁入城市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就业或创业意愿,能够提供稳定的经济来源;2.具备合法稳定的居住证明;3.具备合法的房屋住所;4.有稳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责任感;5.符合相关城市居住政策的要求。同时,迁入城市的农村户口也会受到一些限制,如户籍配额、居住证配额、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农村户口迁入城市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合法、稳定地在城市居住和工作。 结语 公民迁出户口管辖区,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迁入地三日内(城市)或十日内(农村),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农村户口迁入城市需满足就业、居住证明、房屋住所、社会关系、责任感等条件,同时受户籍、居住证、社会保障等限制。农村户口迁入城市需遵守规定,合法、稳定地居住和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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