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湘潭居住证办理带什么材料 |
释义 | 湘潭居住证办理条件包括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市区或其他县(市、区)依法申报了暂住登记、在学校、居民家中居住或宾馆、酒店内住宿符合《居住证》发放条件、本人有要求或居住证遗失、变更。办理时需要提交填写完整的《流动人口暂住信息登记表》、申请人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近期彩照1张、申请有效期3年、5年《居住证》的需在暂住地居住二年以上并提交长期稳定工作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居住住所证明,《居 法律分析 一、湘潭居住证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照片(参照标准)的《流动人口暂住信息登记表》。 2、交验申请人身份证,提交复印件。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8-50周岁的育龄妇女)。 4、近期彩照1张(常住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照片的人员需要提供,照片标准参照二代身份证照片)。 5、申请有效期3年、5年《居住证》的,须在暂住地居住二年以上,应提交长期稳定工作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居住住所证明。 6、《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重新申领的,应当交还原《居住证》。 二、湘潭居住证办理申请条件 1、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市区或其他县(市、区)依法申报了暂住登记,拟居住30日以上、年满16周岁的; 2、在学校、居民家中居住或者在宾馆、酒店内住宿的符合《居住证》发放条件,本人有要求的; 3、居住证遗失、变更的。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湖南省居住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湘潭市内的居民需要办理《湖南省居住证》。《湖南省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办理《湖南省居住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婚姻状况证明(或者离婚证)、子女出生证明(或者子女户口簿或者子女居住证)、父母双方或者一方身份证、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户口簿(或者居住证)、父母双方或者一方子女户口簿或者子女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用人单位或者就读学校、幼儿园、学校等出具的住宿证明、近三个年度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累计缴费金额满1.8万元的证明、近三个年度内在本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8万元的证明、近三个年度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累计缴费金额满1.8万元的证明、近三个年度内在本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8万元的证明。办理流程为:在网上预约办理,提交材料,缴纳相关费用,领取《湖南省居住证》。 结语 湘潭居住证办理需要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照片的《流动人口暂住信息登记表》、申请人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近期彩照1张(常住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照片的人员需要提供,照片标准参照二代身份证照片)、申请有效期3年、5年《居住证》的,须在暂住地居住二年以上,应提交长期稳定工作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居住住所证明。办理条件为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市区或其他县(市、区)依法申报了暂住登记,拟居住30日以上、年满16周岁的;在学校、居民家中居住或者在宾馆、酒店内住宿的符合《居住证》发放条件,本人有要求的;居住证遗失、变更的。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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