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结婚后卖了算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本文探讨了婚前房产结婚后是否算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一个人立遗嘱是否有效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对其都具有处分权,共有人需要按照约定管理共有财产,没有约定的,处分共同所有的财产需要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即夫妻双方的同意。另外,一方赠与第三者的 法律分析 一、婚前房产结婚后是否算共同财产? 婚前房产结婚后不一定算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1.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3.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4.婚前财产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或者房产所有者婚前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房屋卖掉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二、夫妻共同财产一个人立遗嘱是否有效 夫妻共同财产一个人立遗嘱对处分另一方财产的内容是无效的,继承只能继承一方的合法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其都具有处分权,共有人需要按照约定管理共有财产,没有约定的,处分共同所有的财产需要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即夫妻双方的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三、一方赠与第三者的财物是否可以要回 一方赠与第三者的财物是可以要回的。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特别约定,不管是谁挣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一方没有经过对方的允许,将财物赠与第三者,就是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这种赠与就是无权处分,是无效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意义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因此,如果一方赠与第三者财物,若存在瑕疵,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该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依法不得撤销,则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简而言之,赠与财产有瑕疵时,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但是,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依法不得撤销的情况下,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结语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婚前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则结婚后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婚前房产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则该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如果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如果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如果婚前财产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或者房产所有者婚前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房屋卖掉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个人立遗嘱对处分另一方财产的内容是无效的,继承只能继承一方的合法财产。夫妻对其都具有处分权,共有人需要按照约定管理共有财产,没有约定的,处分共同所有的财产需要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即夫妻双方的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