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凡具有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享受高龄津贴待遇。 80周岁(含)至89周岁老人高龄津贴为每人每月50元,90周岁(含)至99周岁老人高龄津贴(即原长寿保健补助)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含)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即原长寿保健补助)为每人每月300元。 法律依据: 《杭州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第二条 发放标准 80周岁(含)至89周岁老人高龄津贴为每人每月50元,90周岁(含)至99周岁老人高龄津贴(即原长寿保健补助)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含)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即原长寿保健补助)为每人每月300元。 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