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用人单位的存在违法行为:1、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2、不按时支付工资;3、不支付加班工资;4、限制离职; 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你在该厂工作(如工作服、考勤表等相关资料) 你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如果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等情形的你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经济补偿金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