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1、劳动者存在过失时,具有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情形包括: (1)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纪; (3)造成重大损害; (4)兼职,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趁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 (6)被追究刑事责任。 2、劳动者不存在过失,但具有以下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如果没有提前30天,可以用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代替,但无论上述哪种情形,用人单位都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情形包括: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2)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胜任的; (3)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无法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3、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没有过错,因情势变更,用人单位需要裁员,此时用人单位需要履行法定程序后才可以裁员,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情形包括:(1)破产;经营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一、劳动法对于正式员工辞退的规定有什么 (一)辞退有过错的员工应有事实依据和制度依据。 对于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并非可以一概辞退。劳动法规定必须是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方可辞退。 (二)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通知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辞退无过错的员工仅限于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根据其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法定程序。 所谓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员工。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克服经营困难的内在需要的通常作法,法律予以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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