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房屋“面积缩水”的问题,应该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做的测量面积为准。 1、如果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按合同购买价格多退少补; 2、超出3%时,若大于合同面积按合同购买价格补交3%部分的房款,若小于合同面积按合同购买价格退还3%部分的房款,超出部分按合同购买价格的2倍退还房款,也可以选择退房。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