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抢注”是指什么行为? |
释义 | “恶意抢注”是指:以获利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恶意抢注”大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商标抢注行为对原权利人造成困扰给市场公平竞争带来不良影响的同时也给商标审查机构带来巨大压力。 关于“恶意抢注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没有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 “非法同居”与“重婚”的区别是什么 “非法同居”与“重婚”的区别是 非法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 重婚是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行为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犯重婚罪的按《刑法》第258条的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什么叫做恶意抢注 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什么是“诉讼保全制度” 诉讼保全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的制度。 什么是证据的“三性” 所谓证据的“三性”即:第一 客观真实性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第二 证据的关联性这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第三 证据的合法性这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 商标恶意抢注和抢注有什么区别? 商标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单纯的抢注一般是属于善意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抢注了商标。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该内容由 林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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