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迁户口都需要什么? |
释义 | 迁户口需要当事人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入地准予迁入的相关证明等材料。然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最后,向迁入地提交迁入申请。 一、离婚户口怎么迁出 离婚户口迁出办理:(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二)办理迁入手续。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二、离婚户口迁回娘家需要什么手续 相关程序:1.到原户口所在地开具准迁证。2.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办理迁入手续。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提供相应的资料: 1.开具准迁证需要的资料:村委或街道办证明、接收户口的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迁户人户籍证明、迁户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准迁证第3联),所需资料:准迁证、迁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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