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抱养孩子的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办理抱养孩子的程序是:收养人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对收养人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 一、把孩子送人抚养犯法吗 除符合送养人和收养人条件并且进行送养登记外,其余的情况均不合法,可能涉及到拐卖儿童罪、遗弃罪。在我国,为了充分保障收养人和送养人的合法权益,从法律的角度对送养人、收养人的条件均进行了限制,并且要在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登记后才是合法的途径。送养人或者收养人有一方不符合条件,或者符合条件但未进行登记,均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果送养人与收养人之间存在金钱交易,根据情节可能会构成拐卖儿童罪,如果不涉及金钱,送孩子给他人也可能构成遗弃罪。 二、收养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认定收养协议的效力应从以下几点出发: 1、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依照民法典规定,收养必须向县民政局登记,不符合收养条件和程序的民政局不予登记,不予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 2、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收养协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主管机关进行收养登记后,收养关系便产生法律效力。 3、收养行为一旦发生法律效力,便产生两个方面的法律效果:一是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对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 三、家庭收养对象,不符合收养条件怎么上户口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实收养是可以将他合法化的,需要当事人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领养手续,取得领养证,才可以给孩子申报户籍。根据法律规定: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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