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不知情,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
释义 |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如何自保,需提供证据证明借款非用于共同生活。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欠债需一起还,但若有证据证明非用于共同生活,可不共同偿还。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根据情况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不足清偿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一、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如何自保 1、如果借的钱没有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并且妻子不知情,就不属于共同财产,但要提供证据证明。比如:借款时的家庭财务状况,证明借款时,家中不缺钱,也没有突发事件需要举债借款;借款的用途,以及借款时借款人的借款理由;亲戚朋友证言,如有人直接证明该笔借款的用途更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欠债是不是一起还 1、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欠债是要一起还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此笔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不需要共同偿还。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语 在夫妻债务中,如果一方不知情,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债务不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共同承担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不共同偿还。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协议不成,则由法院根据情况判决,但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财产不足则根据协议或法院判决处理。保护夫妻权益和子女利益是判决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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