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践性合同与单务合同的区分 |
释义 | 该文章概述了不同类型合同的特点,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 法律分析 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5、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 6、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7、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格式合同。 8、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9、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 10、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1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 12、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3、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4、居间合同为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拓展延伸 实践性合同与单务合同的主要区别及适用范围 实践性合同与单务合同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实践性合同是指为了实现一定目标或完成一定任务而订立的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咨询服务合同等。其特征是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时间较长。而单务合同则是指针对特定的一项业务或交易而订立的合同,如购买合同、租赁合同等。其特征是交易简单、时间较短。适用范围上,实践性合同更多应用于复杂的工程项目或专业服务领域,而单务合同则适用于日常的商业交易和个人消费领域。因此,了解实践性合同与单务合同的区别及适用范围对于合同的订立和法律风险的评估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买卖、赠与、借款、租赁、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技术开发、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合同类型各自具备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实践性合同与单务合同在法律上有明显区别,实践性合同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时间较长,适用于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服务领域;而单务合同交易简单、时间较短,适用于商业交易和个人消费领域。了解合同类型的差异和适用范围对于合同订立和法律风险评估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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