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裁决书可以补交1996年社保嘛? |
释义 | 可以补交社保: 1、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但是会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如果是单位未交,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但是如果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后就不能计算连续年限了。 2、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国家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大约在前后。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章不同,有的地区规章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章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章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本地区的规章而定。 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一般规章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章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当地实施医疗保险制度以前,个人的经劳动部门认可的连续工龄和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连续交纳养老保险的时间。 3、失业保险可以补缴,但是必须是由单位进行补缴,个人不能补。 4、工伤保险不可以补交,如果在未缴纳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共伤,职工工伤所产生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5、生育险是可以补交的,可以要求你单位帮你补交。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同时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办理补缴需要的材料: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薪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章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章结算。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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