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家庭无房能否申请安置房? |
释义 |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要求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需提供相关资料,包括申请书、裁决调解记录、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或补偿资金证明,以及其他规定的材料。同时,安置房申请条件包括本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保累计缴费5年以上、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自有住房、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法律分析 符合条件就可以。安置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二十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拓展延伸 离婚家庭的住房保障政策及申请流程 离婚家庭在住房保障方面享有一定的政策支持。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无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安置房。申请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首先,离婚家庭需要前往当地住房保障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其次,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离婚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等;然后,填写申请表格并递交给住房保障部门;最后,等待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家庭可以获得相应的安置房。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离婚家庭在住房保障方面享有政策支持,可以申请安置房。申请条件包括本市户籍、累计缴纳社会保险5年以上、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申请流程包括了解政策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格并递交给住房保障部门,最后等待审核结果。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居住权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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