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无房户能申请安置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符合条件就行。申请条件为: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二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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