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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反担保的概念是怎样的?
释义
    反担保是为了保障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债权人的追偿权而设定的担保。设立反担保需符合条件,包括第三人先提供担保、债务人或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且需采用法定形式。反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以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後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设立反担保要符合以下条件:一、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二、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三、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四、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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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4: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