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房屋:也就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所讲的“标的”,即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二)价款:价款是一方当事人以货币形式支付对方房屋的代价,是买受人最主要的义务。(三)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式。(四)产权登记:这是买卖双方在售房过程中的过渡桥梁,也是购房最重要、必不可少的一环。(五)税费负担: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应负担的税费。(六)房屋基地使用权。(七)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的责任,是指合同的当事人违反合同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八)其他款项:主要还应包括合同主体,公证以及一些附加说明等。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