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首付分期付款,合同未签如何维权? |
释义 | 购房需注意事项及法律维权:购房时尽量选择现房或准现房,签订合同时注意补充协议和物业管理协议,列明费用清单,聘请业主律师代表自己,签订详细补充协议并明确违约责任。认购书被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满足《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主要内容和购房款已支付。购房者可通过法律维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款。 法律分析 通过法律维权 有购房的意向书或其他书面的购房要约等,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款。 买房、签约时应注意: 1、尽可能买现房或准现房。这样可以避免不少风险,如:窗台的高低、净高太低、阳台设计不合理、房屋太小、管道设备层、房屋烂尾、室内有害气体、改变房屋结构、裂缝等表面质量问题。 2、争取一步到位直接签订合同,不要交定金,也不要签订认购书等,否则,容易被动和受制约。实在要交定金,也不要交太多。虽然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从法律上一般定金是可以退的,但大家不要给自己添麻烦。 3、按照法律规定,将开发商在楼书或广告中的承诺写进补充协议。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写,事前可准备一部小录音机,将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录下来。 4、签订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同时也签订物业管理协议,以防办理入住时物业管理费发生变化(涨价等) 5、列明应交费用清单,避免乱收费。 6、注意律师代表谁?目前在房地产领域,办理房地产业务的律师有3种,其中包括:开发商的律师、银行的律师、业主的律师。只有业主自己聘请的律师才能替业主自己说话。 7、签订尽可能详细的补充协议(注意审查出卖人提供的补充协议),或集体签约;并写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退房或不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将商品房买卖认购书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即认定为名为预约实为本约,应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是出卖人已按约定收取了购房款。 结语 购房需谨慎,法律维权是保障。合同要约书等书面文件可要求开发商履行或解除合同。购房时应选现房或准现房,避免质量问题。签订合同前不宜交定金,可录音开发商承诺。物业管理协议、费用清单要明确。业主应聘请自己的律师代表。签订详细补充协议,约定违约责任。认购书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出卖人已收购房款。购房需谨慎,法律维权是保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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