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一年内可以提取几次? |
释义 | 律师解答: 公积金是一种为职工提供福利和保障的资金储备制度。在我国,公积金账户可以在特定情况下申请提取,以满足职工个人所需。根据规定,公积金账户一年内可以提取多次,但每次提取需要满足不同的条件和规定。以单位公积金账户为例,可以在企业解散、清算或经营范围变更等情况下提取;也可以在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支付租房款等情况下提取。而个人公积金账户可以在退休、下岗或因病等原因导致职工无法继续工作时提取;也可以在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支付租房款等情况下提取。需要注意的是,每次提取都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和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申请表格。此外,每次提取的金额也有限制,不同情况下可以提取的金额数额也不同。职工在提取时需要了解相关规定,遵守申请办理流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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