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保视同缴费年限的规定:职工在参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前,已经参与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类型的保险的,其他类型的医保缴费年限视同于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由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1993年12月31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4年1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医保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条件: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办法是一样的。 1、到退休时能否领取养老金与是否缴纳医疗保险没有关系。只要您在到达退休年龄时,女工人身份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最低满15年的,可以申请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 2、国家政策可以认定视同缴费的,可以视同缴费的,比如当兵,上山下乡插队知青等。 3、实行缴纳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参加工作的,按照实际缴纳医疗保险的年限计算,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