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最新规定 |
释义 | 一、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最新规定是什么 1、医保缴费年限的规定是,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退休时男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30年,女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5年,可以补足医疗保险费的,可认定为缴费年限届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二、医疗事故残疾赔偿年限是几年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患者残疾生活补助费补偿多少年要依据其年龄而定,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三、医疗保险缴费怎么交 1、各统筹地区要确定一个适合当地职工负担水平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一般为工资收入的2%; 2、个人缴费基数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收入统计口径为基数,即以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各类奖金、劳动收入和实物收入等所有工资性收入为基数,乘以规定的个人缴费率,即为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个人缴费一般不需个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去缴纳,而是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医疗保险可以中断交费吗 1、可以的,医疗保险以前的缴费年限还是要累计计算的,不会清零; 2、随用人单位参保,应从其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接续职工医保; 3、对3个月内接续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本市医保待遇; 4、对超过3个月接续的,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本市医保待遇。 该内容由 张银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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