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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的哪些收入属于工资
释义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绝大部分都是工资。判断员工的收入是否是工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工资是劳动报酬。劳动与工资是直接的因果关系。非因劳动获得的报酬,如员工从公司获得的股权收入,技术分红,技术入股所得就不是工资。(二)工资以货币为形式。货币形式通俗点说就是现金,凡不是现金的,都不是工资。一些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免费食宿(俗称“包吃包住”),食宿是实物价值,但不能算工资。(三)工资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之上。只有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双方的经济往来才可能是工资。因此,因劳务关系发生的经济往来,就不是工资;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费用;解除时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学生参加实习所取得的劳动报酬,都不是工资。(四)工资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劳动双方的约定而成立。不是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劳动双方约定的经济往来,例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临时性的,超出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劳动双方约定以外的奖励,不属于工资。(五)法律法规明确企业必须支付给员工且规定了项目和标准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这些费用有:1、用人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的各项费用;3、国家规定的福利费;4、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费用。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职工哪些收入属于工资
    随着单位分配自主权下放,分配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如名目繁多的各种补贴和津贴;工资发放的形式也趋于多样化,如一部分发放现金,一部分注入信用卡,也有的发放两张信用卡;有的单位称发放的职工工资中还包含福利费,无法与工资区分等等。其实,对这个问题,国家统计局和本市早有规定。不论是由工资科目开支的,还是工资科目以外的其他经费开支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人成本;不论是国家承认的,还是国家不承认的;不论是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免征奖金税项目的;其支付形式,不论是以货币支付,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都应计人工资总额。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3、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4、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哪些收入属于工资范围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3、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4、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风险提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员工的哪些收入是工资?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绝大部分都是工资。判断员工的收入是否是工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工资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之上。只有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双方的经济往来才可能是工资。因此,因劳务关系发生的经济往来,就不是工资;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费用;解除时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学生参加实习所取得的劳动报酬,都不是工资。(二)工资是劳动报酬。劳动与工资是直接的因果关系。非因劳动获得的报酬,如员工从公司获得的股权收入,技术分红,技术入股所得就不是工资。(三)工资以货币为形式。货币形式通俗点说就是现金,凡不是现金的,都不是工资。一些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免费食宿(俗称“包吃包住”),食宿是实物价值,但不能算工资。(四)工资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劳动双方的约定而成立。不是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劳动双方约定的经济往来,例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临时性的,超出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劳动双方约定以外的奖励,不属于工资。(五)法律法规明确企业必须支付给员工且规定了项目和标准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这些费用有:1、用人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的各项费用;3、国家规定的福利费;4、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费用。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员工工资外收入包括哪些
    职工工资外收入是指职工在工资总额以外从本单位内及单位外得到的各种现实和实物。职工工资外收入主要包括:1、保险福利费用:指各单位在工资总额以外实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个人的劳动保险和保险福利。包括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各种非工资性补贴、实行医疗制度改革的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医疗费等。2、劳动保护费用:指职工从单位得到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解毒剂、清凉饮料、夏季冷饮费等等。3、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创造发明奖、合理化建议奖、运动员名次奖、稿费、讲课费、第二职业收入等。4、实物折款:指职工个人从单位内外得到的,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和保险福利费用的各种实物折款。5、财产性收入:包括职工个人从银行和企业获得的存款利息、债券利息、股息和股金分红等。6、转移性收入:包括职工从职工以外其他阶层人员中得到的赠送收入、亲友搭伙费、遗产收入、捐赠收入等。7、其他收入:包括实行租赁经营单位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职工误餐补贴、出国人员治装费、出差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等。风险提示: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哪些不属于工资性收入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2)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具体有: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医疗卫生费或公费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贴费、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等;(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4)支付给聘用或留用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各项补贴;(5)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具体有: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7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硅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6)稿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7)出差伙食补助费、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8)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从业人员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的补偿费用;(9)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10)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11)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12)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和管理费;(13)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14)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15)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16)协议解除合同后企业一次性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7)终止合同后支付给职工的违约金;(18)劳保福利费用统计、工资外收入统计有明确规定的。风险提示: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该内容由 顾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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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4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