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的扣除和计算方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是依照本法规定,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等各项所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相应的费用后,按照递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适用税率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元) 税率(%) 不超过36000 3 超过36000至144000 10 超过144000至300000 20 超过300000至420000 25 超过420000至660000 30 超过660000至960000 35 超过960000 45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包括: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和累计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一个月工资一万五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计算。如果一个月工资一万五是该纳税年度的全部收入,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为一万五,根据适用税率表可得出应纳税额为1005元。而在计算应纳税额时,还需扣除相应的扣除项目,如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