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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介不给返费怎么投诉
释义
    通过中介机构购买房产时,如果中介机构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返费,可以前往中介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或工商所进行投诉,并详细描述中介机构未能履行返费义务的情况。工商局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协调并通知结果,无法协商的,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进行维权。中介费由卖方和买方共同承担,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
    法律分析
    如果中介机构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返费,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投诉:
    1. 前往中介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或工商所进行投诉,说明您已与中介机构签署了相关合同,并详细描述了中介机构未能履行返费义务的情况。
    2. 在投诉过程中,要求工作人员记录相关证据,以便日后进行维权。
    3. 如果投诉事件未能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您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再次投诉,例如消费者协会等。
    4. 如果您对中介机构的投诉仍然无法解决,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携带相关证据原件,事先查好房屋中介公司的营业地、法人等信息(只要是正式公司,就都可以工商局网站上都能查到)。工商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协调并通知结果,无法协商的,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进行维权。
    二、通过中介买房出现纠纷怎么办
    通过中介买房出现纠纷:
    1.涉及房产中介无照经营、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可向工商部门反映;
    2.涉及中介违法违规乱收费的,则向物价部门反映;
    3.无房地产经纪服务备案证、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取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签订“阴阳合同”规避税费的,可向房管部门反映;
    4.因一方违约所签合同无法推进时,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通过找中介买房中介费谁出
    通过找中介买房,中介费卖方买方共同承担。一般情况下品牌中介应该向买家收取2%,卖家1%不过卖方的中介费是可以商量的,好多卖家都不交中介费的。中介收费标准:
    1.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
    2.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
    3.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
    拓展延伸
    中介违规收费是一种常见的违法行为,可能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在此,我将提供一些法律建议,帮助消费者维权。
    首先,消费者应该与中介机构协商解决问题。如果中介机构存在违规收费的情况,消费者可以与机构负责人或客服人员联系,要求他们解释收费原因,并降低收费标准。
    如果协商无果,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可以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等服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如卫生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等。这些部门可以对中介机构进行调查,并依法进行处罚。
    最后,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如果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已经导致了经济损失,消费者可以起诉中介机构,要求其赔偿损失。
    中介违规收费是一种违法行为,消费者应该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维权,如协商、投诉、起诉等。
    结语
    中介机构的投诉、纠纷解决、中介费用的相关规定,对于通过中介买房的卖方和买家来说都有很好的参考意义。如果中介机构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返费,可以前往工商局或工商所进行投诉,并要求工作人员记录相关证据。如果投诉事件未能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可以向相关部门再次投诉,例如消费者协会等。如果对中介机构的投诉仍然无法解决,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携带相关证据原件,事先查好房屋中介公司的营业地、法人等信息。工商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协调并通知结果,无法协商的,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进行维权。而对于通过中介买房的卖方和买家来说,中介费用的收取也有明确的标准,品牌中介应该向买家收取2%,卖家1%。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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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14:5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