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作为证人出庭,可能会受到一些外界因素的影响,导致证言的真实性受到质疑。但法律并没有规定取保候审期间作证会被认为是不可信的证言。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和勘验人应当在法庭上就事实作出说明或者发表意见。证人的出庭,应当由法院传唤。除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的以外,证人不得拒绝出庭作证,不得改变、回避证言或者妨碍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五条: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本法规定的证据,必须经过法定程序采集、鉴定、认证、固定后,方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因此,取保候审期间作为证人出庭,只要作证内容真实可信,且经过法定程序采集、鉴定、认证、固定后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其证言就是有效的证据,不会被认为是不可信的证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