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自愿送给亲戚抚养是犯罪吗? |
释义 | 孩子自愿送给亲戚抚养不是犯罪,但是有可能是违法行为。关于这个问题,首先,我国《民法典》就此问题有明确的规定,不可以将自己的孩子轻易送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到有关部门办理过继手续才可以。 (1)首先,送给他人抚养的孩子必须要是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才可以; (2)其次收养孩子的一方必须各方面条件都得到法律认可,如家庭成员完整,经济条件良好等,收养的一方还可以是国家认可的福利机构,如福利院; (3)最后,孩子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出去,否则不予办理手续。 同时,《民法典》就私人之间送给孩子养的情况也有规定,不经法律同意,私自将自己生的孩子送给他人,哪怕是送给关系很好的亲戚朋友等也是不可以,这违法了法律的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哪怕是要办过继手续,也要抚养人的条件得到法律的认可,且生父母双方都同意,才可以完成过继,不然也是不行的。 一、收养孩子的规定是什么? 丧失父母的孤儿可以被他人收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除此之外,毕竟“过户”的对象具有特殊性,所以过户者应符合该法律的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提到了“生父母”,但是也要注意它的限定条件是确实“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而不是随便多生了几个女儿,想把女儿送人再生儿子的;更不是未婚期间意外怀孕,无法自己抚养又不愿拖累自己父母从而将孩子“转送”他人收养的那些状况。 当然,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成为合法的收养人。对收养人的资格做出了如下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年满30周岁、有能力抚养孩子、有医院加以说明的不能怀孕的疾病及无子女。”另外,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是,送养的孩子必须在14周岁以下,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所构成的收养关系,都没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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