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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伪造发票持有者的犯罪定罪标准及量刑
释义
    一、伪造发票持有者的犯罪定罪标准及量刑
    在查处出售非法制造发票、逃税等涉票违法行为时,经常在犯罪嫌疑人的身上、住所或者交通工具上查获大量的假发票,这也属于持有伪造发票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查明被告人持有这些伪造发票的目的。如果能够查明嫌疑人持有这些假发票的目的,就可以按照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逃税罪等相关的罪名来进行查处。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因为查处的时机不合适或者被告人采取了一定的反侦查措施,缺乏以出售非法制造发票、逃税等罪名追责的证据,无法查清被告人持有此类假发票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不能认定被告人实施了出售非法制造发票、逃税的行为,但认定被告人持有伪造发票的证据是确实、充分的,可以以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来定罪量刑。
    《刑法修正案(八)》将“数额较大”作为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根据这一规定,持有伪造的发票的行为,并不是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才可以作为犯罪处理;对于虚开数额较小的违法行为,可由税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伪造发票的量刑标准
    刑法中没有单独的犯罪,伪造发票只是开展违法犯罪活动的一种方式,构成其他犯罪。比如持有伪造发票罪、伪造、销售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就是非法印制、复制或者使用其他方法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非法销售、倒卖伪造增值税发票。
    伪造、销售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对象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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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5 9: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