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死亡户籍注销证明必须由死者家属到死者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目前不能异地办理。 死亡注销户口的手续 ,需要带的资料有: 1、证明公民死亡的证明材料;(凭医院、殡仪馆、或村居委会意见) 2、死亡人员原户口本、身份证; 3、户口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持以上资料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籍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