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罪认罚制度下缓刑的判定 |
释义 | 认罪认罚只是从轻处罚的条件之一,要适用缓刑还需符合其他条件。自首、坦白、当庭认罪、退赃退赔、赔偿被害人、和解等情节可在量刑上得到宽幅度。认罪认罚从宽是指自愿供述犯罪事实,无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宣告缓刑需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缓刑期间限制特定活动、区域、人群,附加刑仍须执行。 法律分析 认罪认罚只是适用缓刑的一部分条件,要适用缓刑还必须符合其他条件,否则认罪认罚只是可以从轻处罚。但并不必然判缓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自首、坦白、当庭自愿认罪、退赃退赔、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达成刑事和解等情节在量刑上确定了从宽幅度。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拓展延伸 认罪认罚制度下缓刑的适用条件与限制 认罪认罚制度下缓刑的适用条件与限制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酌情判处缓刑,即将刑罚暂缓执行。然而,缓刑并非适用于所有案件,而是受到一定的条件与限制。适用条件包括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等。同时,缓刑也受到一些限制,如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有重大社会危险性、被告人有再犯可能等。因此,法院在判决缓刑时需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确保公正与合理,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利益。 结语 认罪认罚只是从轻处罚的一种条件,要适用缓刑还需满足其他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自首、坦白、退赃退赔、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达成刑事和解等情节可在量刑上获得宽大幅度。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无异议,并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宣告缓刑需符合一系列条件,如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等。法院在判决缓刑时需全面考虑案情,确保公正与合理,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八节 鉴 定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鉴定意见,侦查人员应当进行审查。 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依照本节规定实施隐匿身份侦查和控制下交付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使用隐匿身份侦查和控制下交付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时,可能危及隐匿身份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等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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