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债务和个人债务以合同是否加盖公司公章来区分。 公司债务,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抄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属于公司的债务,其双方签订的合同加盖有公司公章。 个人债务,和公司没什么关系,他所签订的合同只有个人签名,没有加盖公章。 私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有区别的,如果是公司债务,必须由公司进行偿还;如果是私人债务,与公司无关,公司不用偿还。 二、执行变更股东公司欠债新股东需要偿还吗 股东不需要偿还公司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该条文对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财产权、债权债务进行了区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