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防法规定的处罚有哪些 |
释义 | 消防法规定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和拘留,其中拘留由公安机关负责。违反消防法的情形包括未经审核擅自施工、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等。消防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如公安局和公安局消防机构。 法律分析 一、消防法规定的处罚有哪些 《消防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有三种,即警告、罚款和拘留,而拘留是由公安机关来负责的。 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第七十条: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其中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需要传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违反消防法的情形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实施消防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谁 消防行政处罚的主体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但被授权的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实施消防行政处罚的主体包括公安局,公安局消防机构等。 结语 消防法规定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和拘留,其中拘留由公安机关负责。违反消防法的情形包括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等。实施消防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如公安局和公安局消防机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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