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个人在外所欠的钱,不论是银行还是民间借贷,不超过24%的部分是必须要还的,本人还不上的,父母要帮着还,否则的话,一旦对方起诉,不仅要负刑事责任,而且会被列进征信黑名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