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一直请假不来上班,现合同到期,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员工一直请假不来上班,现合同到期,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一直请假不来上班,现合同到期,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一直请假不来上班,现合同到期:1.如果假期在单位批准的期限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2.如果单位给的假期已经结束,如果单位有制度表明旷工三天就开除等条款,就可以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予以开除,用人单位不用支付补偿金,只需要通知劳动者即可。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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