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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精神补偿包括哪些内容?
释义
    侵权行为人对受害人所作出的精神补偿种类包括有: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的;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的等。
    一、未成年人监护人需要负哪些责任
    关于监护人的权利义务(职责),将其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人身方面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监护人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可以合理利用或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当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请求人民法院给予保护,代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2、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我国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3、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二、诽谤罪的经济赔偿金如何计算
    诽谤罪的经济赔偿金的计算应当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进行确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三、哪些情况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下列情况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被侵犯人格权的。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人以人格利益为内容,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须享有且与其主体人格不可分离的权利。
    2、被侵犯身份权的。确认特定的身份权利受到侵害,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3、被侵害财产权的。
    4、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侵害死者隐私以及侵害死者尸体的。
    5、被侵害婚姻关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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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4:2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