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协议离婚,需要双方签订完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三十日后依然愿意离婚时,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核后办理离婚登记。此时,一般当天可以办理完毕。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