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上的人失踪怎么迁走 -户口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失踪人口的户口注销程序:宣告失踪是天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为失踪。失踪的确定地认为是由法院,法定期限是两年。法院接到失踪申请后还要向社会公告3个月寻找失踪人,最后以判决方式宣告失踪。凭失踪判决书,到失踪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找到户籍室, 申请刊出失踪人户籍信息。申请材料:1、《死亡医学证明》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2、《刊出户口告知书》。3、《入伍通知书》。4、《刊出户口通知》。5、《领取出境定居证件通知书》。申请受理机关:各公安派出所。决定机关:各公安派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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