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退休职工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携带以下材料到社会保险机构领取丧葬费: 1、死者火化发票或火化证明原件、复印件; 2、死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明; 4、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死亡后待遇统一划入死者领取养老金的银行账号。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能够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能够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能够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能够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