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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无效时能否追认?
释义
    无效合同可通过追认使其有效,追认权是通过特定法律行为将无效行为变为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然而,无效合同不能转让,除非根据债权性质、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可以转让。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通知不能撤销,除非受让人同意。
    法律分析
    一、无效的合同可以被追认吗
    1、无效的合同可以被追认。追认的表示应向特定的第三人或行为人作出,因而,对第三人或行为人以外的其他人的同意表示,不能视为追认。追认权指本人通过特定的法律行为,使无权代理人、无处分权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行为成为有效法律行为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合同无效可以转让吗
    无效的合同,不可以转让。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效的合同可以通过追认使其成为有效法律行为。追认权是指通过特定的法律行为使无权代理人、无处分权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行为成为有效法律行为的权利。然而,无效的合同是不可以转让的,除非债权性质允许、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允许。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未通知的转让对债务人不产生效力。请在转让债权时注意通知的重要性,除非经受让人同意,通知一旦发出将不可撤销。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转让,实施房地产转让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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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6:4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