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利费能抵扣进项税么 |
释义 | 福利费不能抵扣进项税,购进的货物和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是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供职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发室、宿舍、幼儿园等福利设施及其设备、物品等或者以福利、奖励、津贴等形式发放给职工个人的物品。由于它们已经改变了生产。经营的用途,成为了最终消费品,因此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一、福利费进项税为什么不能抵扣? 1、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2、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二、哪些项目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纳税人发生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 (1)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下同)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2)通过融资租赁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的; (3)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增值税转型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及会计处理: 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下列情形的,进项税额不得按上面的财税文件规定进行抵扣: (1)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非应税项目; (2)将固定资产专用于免税项目; (3)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4)固定资产为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将固定资产供未纳入财税文件适用范围的机构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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