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件名称怎么填写 |
释义 | 身份证的名称应该填为身份证,且需要写下身份证的号码。 在身份证的正面,印有我国国徽、长城的图案、证件的名称、证件的有效期、签发证件的机关以及彩色的花纹,在身份证的背面,印的是公民的相关信息,有证件照片、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性别、民族、和身份证件号。 身份证办理条件: 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由本人持户口本及原始身份证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持户口本代领其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综上所述,在没有指名具体证件时,一般默认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居民所持身份证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名称填“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填“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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