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民工服务中心的工作内容是: 1、负责收集、汇总、发布农民工用工信息; 2、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3、负责农民工政策环境的宣传和调查研究,营造公平合理的劳务用工环境; 4、开发农民工进城务工市场,规范农民工劳务市场体系,对农民工有关情况进行综合、统计的职责。 农民工服务中心目的是帮助农民工解决子女教育、困难帮扶、技能培训、法律援助、养老保险转移、返乡交通等诸多问题,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综合服务。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第三条 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