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辞职后生孩子怎么报销 |
释义 | 离职后是不可以报销生育保险的,必须持续交纳才可以的。要享受生育的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 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 注意:辞职之后公司停止缴纳生育保险,一年内生育的话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的。但是生育保险不要求必须在在同一个单位缴纳,而是要求必须连续缴纳。也就是说,只要你在离职期间继续缴纳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还是可以报销的。 一、相关规定 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时间标准如下: 生育: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流产(含人工流产或引产):怀孕未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42天;怀孕满7个(妊娠)月流产的98天。 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输卵管结扎的30天;输精管结扎的15天;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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